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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鄉13項受損農作達補助標準 即日起至8/31受理

更新: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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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106年尼莎暨海棠颱風造成吉安鄉農作物受損,花蓮縣政府公告農業災害復耕補助,每公頃補助三000元,吉安鄉復耕項目為食用玉米、蘆筍、食用番茄、蔥、蓮藕、胡瓜、苦瓜、茄子、絲瓜、香蕉、蕃石榴、扁蒲、辣椒,申請期限為即日起至106831()止。
吉安鄉公所農業暨觀光課表示,依據106年尼莎暨海棠颱風農業災害最後速報作物項目及損害程度20%以上為主,請符合復耕補助的農民盡速於申請時間到鄉公所辦理。
 
另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存款簿,若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若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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