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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花蓮縣地方稅務局108年地價稅開徵注意事項

更新: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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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1. 開徵期間:自108年11月1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截止
  2. 課稅所屬期間: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3. 納稅義務人: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108年8月31日,以該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負責繳納全年地價稅。
  4.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地價稅網站http://www.hltb.gov.tw/core/basic/functionList.php?functionGi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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