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開徵期間:自108年11月1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截止課稅所屬期間: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納稅義務人: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108年8月31日,以該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負責繳納全年地價稅。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地價稅網站http://www.hltb.gov.tw/core/basic/functionList.php?functionGid=9相關連結108地價稅電視廣告-中文108地價稅電視廣告-英文108地價稅電視廣告-台語108地價稅電視廣告-客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