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一、原申請截止時間為108年12月15日,現延長至109年01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表件請至本府客家事務處(https://reurl.cc/jdrnkL)下載,並依申請表規定填列(應檢附資料者,依規定檢附)。 三、受理申請案承辦人:潘美伶,連絡電話:(03)8527843分機205。相關連結「花蓮縣客家文化會館109年受理申請展覽 暨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