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一、依據花蓮縣花蓮市公所110年4月9日花市原字第1100010057號函辦理。 二、相關內容詳附檔文件,如有疑問,請逕洽花蓮縣花蓮市公所原行課洪偉毓,電話8322141。相關檔案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函(.pdf)海報電子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