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3月31日原民經字第1110015103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料詳如附件檔案。相關檔案交通部觀光局 函(.pdf)交通部觀光局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修正(.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