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原住民事務所徵聘約僱人員
更新: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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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徵聘原住民事務所約僱人員1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二、職稱:原住民事務所約僱人員
三、官職等:約僱3等220薪點,新台幣2萬9,150元。
四、職系:無
五、名額:1名
六、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原住民事務所)
七、工作內容:
1.辦理原住民事務所相關業務(歲時祭儀、族語研習、社團補助)。
2.其他公所臨時交辦事項。
八、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其中之一(請檢附證明文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中職以上畢業(學歷或具同等學歷)。高中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
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尤佳。
3、男性需服完兵役。
4、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二)態度積極、熱心、細心、具團隊合作精神、配合度高、熟電腦操作 (office
文書作業系統)。
(三)本職缺為原民會基本設維持費補助以具原住民身份為優先。
九、報名方式:
(一)檢附履歷表(如附件)、戶籍謄本(原住民身分)、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族語認證書。
(二)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本人(委託代理人)親送或掛號郵寄:973花蓮縣吉
安鄉吉安村吉安路2段116號(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原住民事務所收),
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三)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錄取人由本所通知,並張貼本所網站徵才公告。
(五)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25日止。
(六)連絡電話:03-8545586分機11吳小姐。
十、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將另行通知。
十一、工作期間:自函文載明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始予正式雇用。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