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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提醒花蓮縣車輛所有人如期繳納111年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避免因逾期繳納遭處最高3,000元罰鍰宣導

更新: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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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徵,防疫期間為避免群聚感染,請車主多利用網路或電話等線上繳納汽燃費管道,多元管道輕鬆繳,e化服務最環保,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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