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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 員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公告訊息

更新: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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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1月24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015號函辦理。
二、本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
       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量,特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定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私
      立學校部分)、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以下簡
      稱軍公教警人員)。
 (二)補助原則:
    1、全國軍公教警人員凡報名本會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
           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2、已有申請其他機關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已通過較高級別認
          證並受有補助者,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
 (三)申請期限:各申請單位彙整所屬(轄)軍公教警人員申請資料,分二梯次向本會提出
       申請:
  1、第一梯次:於113年9月30日前函送本會者,由本會核定後,於113年撥付補助經費。
  2、第二梯次:於113年10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間函送本會者,由本會核定後,於114年           撥付補助經費。
 (四)申請方式:
 1、軍公教警人員於完成測驗後,得向任職機關(構)申請補助,並由各申請機關彙整後 
     (詳本案實施計畫第陸點),於申請期限內函報本會申請補助。
 2、各申請單位於完成內部審查後,彙整並核算補助經費申請總額,檢具「補助經費請領清
       冊」及收據到會申請補助。至申請人檢附文件及單位審查資料,請申請單位自行檢核留
       存,並應配合後續相關查察作業提供。
四、請鼓勵轄下各機關(構)所屬人員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以提升其客語服務量能;
      各級別認證舉辦日期如實施計畫附表,各梯次報名期限請逕至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網
      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或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9-09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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