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原住民事務所徵聘約僱人員1名
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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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徵聘原住民事務所約僱人員1名
一、職稱:約僱人員
二、薪資:約僱220薪點,月薪新台幣3萬316元。
三、工作地點:阿美族文化館(吉安鄉南昌村文化五街43號)
四、工作內容:
(一)阿美族文化館經營管理、館藏設施設備管理。
(二)策展、館際交流合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中職以上畢業(學歷或具同等學歷)。高中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
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尤佳。
3、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20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
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進用。
4、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6.具獨立作業及電腦基本文書處理能力者。
7.具原住民身份者優先。
六、報名方式:
(一)檢附履歷表(如附件)、戶籍謄本(原住民身分)、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族語認證書。
(二)報名截止時間前本人(委託代理人)親送或掛號郵寄:973花蓮縣吉
安鄉吉安村吉安路2段116號(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原住民事務所收),
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三)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錄取人由本所通知,並公告本所徵才公告網站。
(五)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26日17:00止。
(六)連絡電話:03-8545586分機11吳小姐。
七、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將另行通知。
八、工作期間:自函文載明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始予正式雇用。
備註:
-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
- 錄取名單由本所正式通知,並公布於花蓮縣吉安鄉全球資訊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候補錄用者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