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一、依據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吉鄉文字第1130017354號函辦理。 二、為符合實務運作並因應物價上漲,爰修正旨揭補助及管理辦法之名稱,以及餐費核銷單價上限。 三、修正後管理辦法、附件、修正對照表等,詳附檔案文件。相關連結表單下載相關檔案花蓮縣吉安鄉文化觀光場館補助及管理辦法_1130701修正(.pdf)花蓮縣吉安鄉文化觀光場館補助及管理辦法-附件_1130701修正(.pdf)修正條文對照表_1130701修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