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ㄧ、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條、第5條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辦理。二、相關內容詳附檔文件,如有疑問,請逕洽聯絡人:廖芳萍 電話:037-831001 分機1301相關檔案苗栗縣三灣鄉公所 函(.pdf)苗栗縣三灣鄉公所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