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ㄧ、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4年4月10日環管廢字第1147108983號函、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14年4月18日環衛字第1140017383號函暨廢棄物清理法第3條、第5條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辦理。 二、相關內容詳附檔文件,如有疑問,請逕洽聯絡人:劉國光 電話:037-230585相關檔案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函(.pdf)苗栗縣公館鄉公所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