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ㄧ、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4年4月10日環管廢字第1147108983號函暨廢棄物清理法第3條、第5條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辦理。二、相關內容詳附檔文件,如有疑問,請逕洽承辦人:吳淑美 電話:03-5983305分機24 相關檔案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函(.pdf)新竹縣湖口鄉公所公告(.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