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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苑裡鎮公所辦理轄內各里行政區域均納入一般廢棄物指定清除地區公告

更新: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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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ㄧ、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條、第5條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4條暨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4年4月10日環管廢字第1147108992號函辦理。

二、相關內容詳附檔文件,如有疑問,請逕洽聯絡人:鄭棋峻 電話:037-86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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