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有關本所辦理本市民享段 560 地號等 3 筆無償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名單受理聲明異議事宜,公告期間自民國 114 年 5 月 23 日起至 6 月 22 日止 。 依據:一、依據行政程序法 75 及 102 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37 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地 17 條、原住民保留地各種用地申請案授權事項及申請作業須知暨本所 114 年度第 2 次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審查委員會決議辦理。相關檔案花市原字第1140014663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