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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花蓮縣政府委心燦整合行銷有限公司舉辦「𠊎屋下short愛講客」短片徵件活動。

更新: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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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一、活動緣起
為響應客家語言文化傳承,鼓勵花蓮縣內家庭成員於日常生活中自然使用 客家話溝通,增進家庭成員間的情感連結與語言互動,特辦理本短片徵件 活動。期望透過創意短片的形式,記錄並展現家庭中使用客語的溫馨畫面 與生活點滴。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執行單位:心燦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三、參加資格 以花蓮縣之客語家庭,家庭成員可為同代(如夫妻、兄弟姊妹)或跨代 (如祖孫、親子)組合,居住地不限,但至少其中一位家庭成員須設籍於 花蓮縣。
四、參與方式 (一) 本活動一律採用線上報名,待執行單位確認所有線上報名資料及影片 檔案皆完整無誤後,方視為完成報名。 (二)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9DQ3pV (三) 需填寫個人資料包括:設籍花蓮之報名者姓名、性 別、民國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電子 郵件及並填寫影片說明(300字內)。 (四) 下載肖像權/著作財產權授權書。(附件1) (五) 請確認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的正確性,本活動將透過簡訊及電子郵件 方式發送相關資訊。 (六) 活動簡章連結:https://reurl.cc/6KxbW5
五、活動獎勵及名額
(一) 參加獎(共 30 組名額,額滿截止) ◼ 拍攝並提交 1 支符合規範之短片:獎勵新台幣 500 元禮券。 ◼ 拍攝並提交 2 支符合規範之短片:獎勵新台幣 1,000 元禮券。徵件報名QRcode 活動簡章QRcode 2 (二) 競賽評比(限提交 2 支短片者參加) 由評審委員會,就提交 2 支短片之作品進行評選。 (三) 獎項(共 10 組) 第一名(1 組):獎狀乙紙及新台幣 5,000 元禮券。 第二名(1 組):獎狀乙紙及新台幣 3,000 元禮券。 第三名(1 組):獎狀乙紙及新台幣 2,000 元禮券。 第四名(1 組):獎狀乙紙及新台幣 1,000 元禮券。 第五名至第十名(6 組):獎狀乙紙及新台幣 500 元禮券。
六、活動時程
(一) 報名時間:自114年06月15日起至07月31日止,填寫線上表單後, 請將設籍花蓮之報名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拍照或掃描)、簽署之 肖像權/著作財產權授權書(拍照或掃描)以及參賽影片上傳到心燦 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信箱 xincan0914@gmail.com。 (二) 評選期間: 114 年 08 月 15 日 至 08 月 15 日。 (三) 結果公布: 114 年 08 月 20 日。 (四) 獎勵/獎品發放: 114 年 09 月 30 日前(搭配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其 他大型活動辦理頒獎事宜)。
七、影片內容及規格
(一) 影片內容:符合資格之家庭,運用手機、平板或相機等設備,拍攝家 庭成員以客語進行交談、互動或日常生活對話的過程,並製作成2分鐘 以內的短片。 (二) 影片規格 1. 影片內容:家庭成員間的客語對話或日常互動。 2. 拍攝方式:畫面以主體進行拍攝或側錄呈現。 3. 影片長度:每支影片長度不得超過2分鐘(含片頭片尾)。 4. 影片格式:解析度建議為 720p (1280x720) 或以上,檔案格式以MP4、 MOV為佳。 5. 語言使用:影片內容需以客語為主要溝通語言。 6. 徵件數量:總計獎勵名額上限為 30 組家庭,依報名且符合資格之順 序,額滿為止。 7. 橫式直式影片皆可,不限攝影器材種類或品牌,影片解析度為 1920*1080(1080p)以上。 8. 影片檔名:報名者姓名_影片名稱(例:王小明_客語家庭愛講客) 3 9. 影片素材: (1) 涉及他人創作或人物肖像權部分,均需取得完整授權或去識別化才可 使用,如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受有損害者,參與者須負全部 責任。 (2) 影片內容若運用其他網站刊載之資料,應註明出處,並配合網站資料 開放宣告事項。 10. 音樂素材:參與者原創作品,或主辦機關及其他經合法取得授權之影 音,或選用「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授 權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進行合法公開使用。
八、 審查說明
(一) 資格審查:依本活動相關規定,進行參與作品資格審查,資料逾期未 上傳者不予受理報名。 (二) 評審項目:主題契合度、客語使用自然度與流暢度、情感互動與 表達、創意與技巧。 (三) 經評審委員會審核通過者,核撥獎勵。
九、 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不得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若有違 反,將取消資格並追回獎勵。 (二) 參賽者須同意將作品授權主辦單位無償使用於相關推廣、展示、報 導等用途。 (三) 同一家庭(以戶為單位或可證明親屬關係)最多領取一份參加獎勵 (依提交 1 支或 2 支影片決定金額)及一份競賽獎項。 (四) 參加獎勵名額有限,以主辦單位收到完整報名資料且符合資格的時 間順序為準。 (五)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十、如有相關問題請洽
心燦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張心奇小姐03-8312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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