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經查本辦法第14條、第22條附表1之12及第24條附表2之12有關造林貸款項目增列週轉金用途別,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100萬元最長為5年,貸款利率為年息1.25%。 相關檔案「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14條及第22條附表1之2、附表1之4、附表1之12、附表1之13、第24條附表2之12之發布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