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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殯葬管理所徵聘約用人員公告
- 一、職稱:約用人員
- 二、月薪:31,993元。(薪點:230點)
- 三、錄取名額:1名
-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 五、公告期限:114年11月7日至114年11月14日
- 六、僱用期限:115年1月2日至115年12月31日(試用期自報到日起3個月)
- 七、工作期間: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其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同意配合機關之工時要求,或併採調整部分國定假日之方式協議調配。
- 八、資格條件:
- (一)基本文書處能力。(WORD、EXCEL)打字速度至少每分鐘30字。
- (二)自備交通工具。
- (三)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20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進用。
- (四)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 (五)未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 九、工作項目內容:
- (一) 櫃台受理申辦案件。
- (二) 協辦殯葬業務。
- (三) 其他交辦事項。
- 十、報名方式: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於報名截止時間前以掛號或親送(委託亦可)至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 (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連絡電話:03-8523126分機111陳小姐)。
- (二)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 十一、面試時間:書面審查合格者,將另行通知面試。
- 十二、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下午17:00時止。
- 十三、錄取名單,將公佈於本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