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約用人員
二、薪資:薪點230(月薪新台幣31,993元)
三、工作地點:吉安鄉公所
四、工作內容:
(一) 收發文書業務
(二) 檔案管理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間3個月)。
六、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二)基本電腦文書行政能力。
(三)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18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進用。
(五)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七、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27日止。
八、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973花蓮縣吉
安鄉吉安路二段116號,吉安鄉公所行政室收(親自報名於
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
17時30分,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
封請註明:應徵行政室約用人員。
九、備註:
(一)連絡電話:8523126分機106黃小姐。
(二)面試: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 (面試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