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社會課徵聘短期約用人員
一、職稱:短期約用人員
二、薪俸:月薪新台幣2萬9,500元
三、工作地點:吉安鄉公所社會課
四、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重陽禮金業務
(二) 協助辦理老人身障乘車票補助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六、資格條件:
(一) 高中以上畢業學歷或具同等學歷。
(二) 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三)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四)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五) 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18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機關方能進用。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七、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1日止。
八、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二) 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本所收發,或掛號郵寄,以送達至本所收發處章戳日期為準, 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請註明:應徵社會課短期約用人員。)
九、備註:
(一)連絡電話:8523126分機167林小姐。
(二)面試: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電話通知參加面試 (面試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