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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吉安鄉公所社會課徵聘短期約用人員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社會課徵聘短期約用人員

一、職稱:短期約用人員

二、薪俸:月薪新台幣29,500

三、工作地點:吉安鄉公所社會課

四、工作內容:

() 協助辦理重陽禮金業務

  () 協助辦理老人身障乘車票補助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51130日止。

六、資格條件:

() 高中以上畢業學歷或具同等學歷。

() 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 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18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機關方能進用。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七、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571日止。

八、報名方式:

()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 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本所收發,或掛號郵寄,以送達至本所收發處章戳日期為準, 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請註明:應徵社會課短期約用人員。)

九、備註:

()連絡電話:8523126分機167林小姐。

      ()面試: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電話通知參加面試 (面試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