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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吉安鄉公所行政室徵聘新聞媒體約用人員

一、職稱:約用人員

二、待遇:薪點280、薪資38,948

三、工作地點:吉安鄉公所。

四、工作時間:需配合假日排班(星期六或星期日上班)

五、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1151231(試用期間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工作表現後方才正式錄用)

六、工作內容:

()網路社群業務。

()行程跟拍、新聞稿撰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達半年以上者尤佳。

()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18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進用。

()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八、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5331日止。

、面試時間:11541(上午9)

十、報名方式:

()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二段116號,吉安鄉公所行政室收(收件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30分至1730分,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室約用人員。

十、備註:

()聯絡電話:8523126分機106黃小姐。

()面試: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 (面試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doc

吉安鄉公所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