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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鄉公所嚴正聲明:化仁自行車道並未遭颱風沖毀,災後已迅速完成清理復原,籲請回歸事實理性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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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花蓮縣議員魏嘉賢近日以「化仁自行車道才砸1,500萬遭強颱摧毀又沖毀,吉安化仁自行車道再受災」為題,提出質疑一文,吉安鄉公所特此提出嚴正聲明,澄清相關事實指出,化仁自行車道並未遭颱風沖毀,實際情況是颱風期間受海岸長浪沖刷,造成海砂及石塊覆蓋路面,並非道路結構遭到破壞。公所於颱風過後立即啟動清理作業,2日內迅速清除路面砂石,恢復原有樣貌,維持民眾通行及騎乘安全。自行車道建置的初衷,就是串聯吉安在地景觀,讓民眾能夠優遊吉安、漫遊花蓮山海,公所始終以兼顧公共安全、環境特色及民眾休閒需求為施政目標。

 針對外界提出的相關質疑,吉安鄉公所提出以下四點事實說明:

一、自行車道並未沖毀,僅為海砂、石塊覆蓋,災後已完成清理復原。

本次颱風期間,化仁自行車道受到海岸長浪影響,部分路段遭海砂及石塊覆蓋,但道路本體並未遭到沖毀或破壞,所需處理的是災後土砂清除作業,並無重新建置的事實。公所於颱風過後第二日,即刻投入人力清理,且已恢復原貌,並無外界所稱耗費公帑重新興建的情形。

二、化仁海堤南段涉及中央管河川治理權責,相關建設須依主管機關規劃辦理。

化仁海堤南段堤防屬花蓮溪河岸堤防,花蓮溪為中央管河川,相關治理及堤防主管機關屬經濟部水利署。過去以召開「花蓮溪水系治理規劃檢討」會議,廣納各界意見並提出建議。惟會議期間,未見花蓮縣議員出席參與或提出相關建言。涉及河川治理及堤防建設,應尊重專業評估與中央主管機關權責,並透過正式溝通管道共同推動。

三、河川公地設置公共設施,本就必須考量自然環境與災害風險。

位於堤防外河川公地範圍的公共設施,不論堤防是否興建,皆可能受到河川水患及自然環境變化影響。因此,公所於規劃化仁海堤自行車道時,即將環境特性及可能面臨的風險納入考量,設施設計以可清理、可復原及降低災後重置成本為原則。面對自然災害,應以務實的工程管理及災後復原機制因應,而非將可清理復原的情形逕行解讀為工程遭到摧毀,更不應因此造成民眾對公共建設品質的誤解。

四、景觀燈具另涉及人為破壞及線路遭竊,公所已依法報案處理。

另經查,該路段部分景觀燈具及相關線路係遭人為破壞、竊取,並非單純天災所造成。對於公共設施遭到蓄意破壞,不僅影響景觀維護,也可能衍生夜間通行安全疑慮,公所已向光華派出所報案,請警方協助調查。公共建設得來不易,天災固然難以避免,但人為破壞更值得社會共同重視,呼籲民眾珍惜公共資源,切勿以身試法。

 本所強調,公共政策的推動不應淪為選舉期間的口號,更不應因政治攻防而模糊事實。公所尊重民意監督,也樂見各界對公共建設提出建議,但監督應建立在完整資訊與客觀事實之上。本案自行車道並非遭颱風摧毀,而是受長浪影響遭砂石覆蓋,本所也已於災後迅速完成清理復原;至於花蓮溪堤防及河川治理,則須依中央主管機關的整體規劃、專業評估及法定權責逐步推動,公所將持續積極配合,爭取地方需求獲得妥善回應。

 公共建設的價值,不只在於興建當下的成果,更在於面對天災考驗時,能否迅速應變、妥善復原,以及長期守護民眾的生活品質。從道路維護、環境整理到公共設施管理,本所始終以鄉親需求為優先,以公共安全為底線,不迴避問題、不推卸責任,也不讓公共建設成為政治口水的犧牲品。未來將持續秉持務實、負責的態度,強化災害應變、設施維護及跨機關協調,讓每一項建設都經得起檢視、每一分公帑都發揮應有價值。期盼透過中央、地方及民意代表共同合作,讓吉安不僅擁有完善的公共建設,更能成為安全、幸福、宜居、樂活的優質城鄉,實現鄉親對美好生活的共同期待,切勿再以政治口水,誤導民眾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