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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建設課徵約僱人員1名

約僱人員

一、徵才機關: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二、職  稱:約僱人員(考試缺職務代理)

三、薪    俸:280薪點,月領39,564元。

四、職    缺: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

六、工作內容:辦理建設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雇用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四等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人員分發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八、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之土木或建築相關科系畢業。

  ()高中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九、必備資料: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十、說明: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自114930日下午530分止。

  ()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本所收發,抑或掛號郵寄「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建設課 收」(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資格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相關文件。

  ()甄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另行通知辦理面試。

  ()錄取人員將由本所刊登錄取訊息。

  ()聯絡電話:03-8523126120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doc

吉安鄉公所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