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7年12月10日客會文字第10761005944號函暨花蓮縣政府107年12月18日府客藝字第1070245606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修正內容,可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藝文發展類項下查詢下載。 三、附上客家委員會藝文團隊補助作業要點一份。相關檔案客家委員會藝文團隊補助作業要點全文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