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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吉安鄉公所殯葬管理所徵聘約用人員公告

一、職稱:約用人員

二、月薪:31,993元。(薪點:230)

三、錄取名額:1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五、公告期限:1141216日至1141222

六、僱用期限:11515日至1151231(試用期自報到日起3個月)

七、工作期間: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其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同意配合機關之工時要求,或併採調整部分國定假日之方式協議調配。

八、資格條件:

()基本文書處能力。(WORDEXCEL)打字速度至少每分鐘30字。

()自備交通工具。自備交通工具。

()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20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進用。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未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九、工作項目內容:

() 櫃台受理申辦案件。

() 協辦殯葬業務。

() 其他交辦事項。

十、報名方式: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於報名截止時間前以掛號或親送(委託亦可)至花蓮縣吉安鄉公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連絡電話:03-8523126分機111陳小姐)

()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面試時間:書面審查合格者,將另行通知面試。

十二、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41222日下午17:00時止。

十三、錄取名單,將公佈於本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