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區塊
一、徵才機關: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二、職 稱:約僱人員(考試缺職務代理)。
三、薪 俸:250薪點,月領3萬5,400元。
四、職 缺: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
六、工作內容: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雇用日起至115特種考試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1日止(約116年3月下旬)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八、資格條件:
(一)高中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三)細心、概念清晰,熟悉一般電腦軟體操作(如Windows、Microsoft Office...)。
(四)具原住民族身份者。
九、必備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十、說明:
(一)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自115年4月30日下午5時30分止。
(二)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本所收發,抑或掛號郵寄「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人事室 收」(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三)資格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相關文件。
(四)甄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另行通知辦理面試。
(五)錄取人員將由本所刊登錄取訊息。
(六)聯絡電話:03-8523126轉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