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茲公告本鄉澳花段 234 及 234-2等 2 筆地號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分配計畫、受理聲明異議及申請受配事宜,公告期間自民國 114 年 6 月 25 日起至民國 114 年 7 月 25 日止(始日不起算,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最後一日遇假日者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依據:山坡地保育條例第 37 條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 20 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受理異議聲明期間及地點:
(一)就本案公告分配土地事宜,認有違法不當,致損害權益者,應以書面向本所聲明異議。
(二)異議聲明期間:同本案計畫公告期間,逾期不再受理異議聲明。
(三)異議聲明書件,請逕送本所公文登記案收文。
二、受理申請分配期間、申請資格及注意事項:
(一)受理分配期問:同本案計畫公告期問,逾期不再受理分配 。
(二)申請人資格:
1 、須具原住民身分。
2 、不得有拋棄土地之紀錄(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 23 條規定、因登記需要或因土地內有公告設施之拋棄除外)
3 、分配後之土地面積不得超額。
4 、無違法轉讓、轉租原住民保留地紀錄 。
5 、其他。
(三)申請注意事項:
l 、相關應附申請書件及申請須知,請至本所農政課領取參閱,或逕自本所官網下載使用。
2 、請於公告期間內,將申請書件,逕送本所公文登記桌收文,或以郵寄送達,申請日期以本所登記桌收文之日或郵局收件郵戳為憑。
3 、如有相關疑義,請逕向本所農政課洽詢,電話( 03 ) 9 9 8 1 9 15 分機 231 。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公告-南鄉農字第 1140009578 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