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會「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重建計畫(下稱重建
計畫)辦理。
二、謹就旨揭計畫,簡述如下:
(一)適用區域: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全區劃設為
災區範圍。
(二)目的:補助適用範圍內遊程執行等民間團體(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及原住民族地區依法設立之人民
團體),辦理遊程優化/設計、文宣製作、行銷活動、人才培訓、環境優化、設施整建及設(施)
備購買等。
(三)計畫期程:核定日起至 115年 10 月 31 日。
(四)受理期間:即日起至 115 年 1 月 26 日止。
(五)鑒於未來旅遊趨勢,本計畫強調「永續旅遊」與「高齡友善旅遊」兩大類,建議結合原住民族農業、文
創及音樂等原住民族亮點產業,如「青銀共食」、「產地到餐桌」、「文化體驗」等。
(六)聯絡窗口:(02)5569-0866,分機21,Metha.Chang@hiifly.com,張小姐。
(七)可編輯檔案雲端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mobile/folders/1qwqjBMo8B8htn9f5B-wCxEs2DktSVAYF?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