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114年12月1日發國字第1141202857號函辦理。
二、旨揭專案以「利他行動、共好實踐」為核心,鼓勵具願景與使命感之團隊,針對所在廊道或生活環境提出具
體行動方案,資訊 摘述如下:
(一)推動區域:各提案團隊可依本須知附件所規劃地方創生特色廊道進行計畫提案,或依自身優勢選定區域
自行劃定計畫提案範圍。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月5日中午12時止。
(三)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採線上申請,請於申請期限內於線上報名網站(https://reurl.cc/rK5k5k)填
寫報名表,並上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