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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

業經中央部會銜交通部於114年11月17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14096號、交觀宿字第1140601054號令訂定發布,如需訂定發布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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