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萬巒鄉公所公告-屏巒鄉民字第 11400090532 號.pdf
主旨:有關本鄉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金字第 128 號」(土地標示:萬金段 582 地號)部分出租人繼承變更登記辦竣一案,因出租人之一鍾國釭現況或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示送達。
依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78 、 80 、 81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問:自本公告張貼之翌日起 20 日。
二、旨揭案件,因出租人現況或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三、上開通知書存於本所,請應受送達人於公告期間內,持身分證及印章逕洽本所民政課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