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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蘭嶼鄉公所公告-蘭鄉農字第 1140015619 號

主旨:茲公告取得本鄉朗島段 1500 一 6 、 1514 一 1 地號等 2 筆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名單及受理聲明異議事宜,公告期間自民國 114 年 12 月 19 日起至民國 115 年 1 月 19 日止。

依據: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37 條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 20 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名單如附件。

二、受理異議聲明期間及地點:

(一)就本案分配土地事宜,認有違法不當,致損害權益者,應以書面並附具證明文件向本所聲明異議。

(二)異議聲明期問:同本案公告期間,逾期不再受理異議聲明。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逕向本所農業課洽詢,電話 089 一 731661 分機 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