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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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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共有 66 項常見問題

  • 需先向任一館辦理掛失,並於掛失七天後〈即第八天起〉始可補辦新證。
  • 1. 不得損壞工物。
    2. 不得在閱讀室吸煙或飲食。
    3. 不得大聲喧嘩妨害公序。
    4. 不得隨地吐痰或亂棄廢物,應保持公眾衛生。
  • 星期三至星期六上午8:30至晚上8:30。
    星期二及星期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星期一及國定紀念日休館。
    開放時間得依情況調整,調整前公告週知。
  • 1.借閱期限:每冊借期30天,可續借一次(依辦理日起30天)。
    2.逾期罰則:逾期一天停借一天,以此類推。
  • 借閱冊數:每人單館最多可借四冊,全縣最多可借十冊。
  • 星期三至星期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星期一、二休館。
    開放時間得依情況調整,調整前公告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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