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茲公告取得本鄉里高萬段 29、29-l、29-2地號、新廣原段77、178、79地號、海端段 702 地號、霧鹿段 290一5、l77、177-1、177-5 地號、坎頂段89地號、新廣原段 194 地號等 13 筆原住民保留地有權名單及受理聲明異議事宜,公告期間自民國 114 年 11 月10日起至民國 114 年 12 月 10 日止。依據:依據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37 條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 1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