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為社會教育領域最高榮譽,迄今已逾50年歷史。本部為表揚對於推展社會教育卓
有貢獻的團體或個人,自64年開始舉辦「社教公益獎」,106年起定名為「社會教育貢獻獎」,希望藉由此
殊榮,肯定長年於臺灣每個角落耕耘社會教育、投注心力的無名英雄,期激勵更多個人及團體積極投入社
會教育。
二、另本次實施要點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一)第6點:增訂相關參選限制。
(二)第8點:增訂獎金額度。
(三)第9點:增訂推薦單位即時通報、撤回推薦機制及審查階段事蹟不實或違法之適用規定。
三、貴機關擬推薦參加本(115)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之案件,請經初審後擇優於115年7月31日前
(以郵戳為憑),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本案承辦單位: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地址:402011臺中
市南區五權南路100號),電子信箱:a23011@nlpi.edu.tw,電話:(04)2262-5100分機1505邱小姐,
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四、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本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
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