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鄉公所115年度促進原住民族地區就業計畫徵才公告
壹、徵才對象:
一、年滿 15 歲以上具原住民身分者,且非為用人機關首長與各級主管之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及姻親者,並經切結始
得進用。
二、進用人員具原住民身分如未滿 18 歲者,依民法相關規定,其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書面同意),
始生效力。
三、以具原住民身分重大傷病者(如洗腎病患)、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及二度就業婦女等相關就業不利處境之特定
對象為優先進用,並請檢視相關佐證文件。
貳、職缺內容:
一、進用人員工作項目:如電話諮詢、接待民眾、環境清潔、導覽解說等庶務性業務。
二、其他有關吉安鄉之族群、公共、行政事務等相關事物協助。
叁、名額:正取 5名 , 備取2名
肆、薪俸:
一、工作津貼:每人每小時比照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最低工資核給(115 年度每 小時 196元),每月最高核給薪資
196元*80小時計 1 萬 5,680 元整,每人至多進用240小時,為期 3 個月。
二、保險費用:進用人員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勞工退休保險及全民 健康保險之公付費用由本所負擔。
伍、注意事項:
一、進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人機關應不予核發工作津貼;已核發者, 經撤銷或廢止後,應追還之:
(一)不實領取、溢領或冒領。
(二)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者。
(三)其他違反本計畫之規定者。
二、勞工領取下列補助或津貼期間,不得同時申請參加本計畫:
(一)失業給付、勞保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
(二)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培力就業計畫、臨時工作津貼及職場學習及再再適應計畫等補助或津貼。多元就業開發方
案、培力就業計畫、臨時工作津貼及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等補助或津貼。其他政府機關(構)相同性質之補
助或津貼。其他政府機(構)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
陸、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柒、進用時間:預計上工日6月1日起至115年8月30日止。
捌、應徵截止時間:自公告起至115年5月18日下午5時止,郵寄最晚須於5月18日下午5時寄達吉安鄉公所 (973花蓮縣吉
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玖、應徵資料: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
(一)應備資料:
1.履歷表(如附件),請附照片。詳如請公告附件下載。
2.身分證及汽車或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3.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含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4.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5.個人查詢同意資料切結書及進用迴避切結書:如徵才公告附件2下載。
(二)請以A4大小直式裝訂,並於信封敘明應徵115年度促進原住民族就業計畫。親送請於週一至週五
08:30-12:00、13:30-17:上班時間送達,送交原住民事務所吳小姐收(973吉安鄉吉安村
吉安路二段116號),03-8545586 分機22。
(三)請5月18日前寄達本所郵戳為憑。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拾、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拾壹、甄試項目:面試 100%。面試日期另行電話通知面試時間,恕不退件及函覆。成績計算:口試總分未達80分者,不
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