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茲公告取得本鄉鹿皮段 281 地號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名單及受理聲明異議事宜,公告期間自民國 114 年 11 月 6 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7 日止,計 30 日(始日不起算,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最後一日遇假日者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依據:山坡地保育條例第 37 條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 20 條。
公告事項:
一、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名單如下:
南澳鄉鹿皮段 281 地號,土地面積: 130 平方公尺,移轉面積 : 130 平方公尺,權利人:謝耀恩。
二、受理異議聲明期間及地點:
(一)就本案移轉土地事宜,認有違法不當,致損害權益者,應以書面並附具證明文件向本所聲明異議。
(二)異議聲明期間:同本案公告期間,逾期不再受理異議聲明。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逕向本所農政課喻先生洽詢,電話( 03 ) 9981915分機 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