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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梧棲區公所公告-梧區農建字第 11400205311 號

主旨:為辦理本區和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梧綜字第 289 號」(土地標示:本區民權段 71 內、信義段 901 內地號)變更登記案,因承租人王彥傑君現況及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遭退回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示送達公告。

依據:行政程序法 78 、 80 、 81 條。

公告事項:

一、自本公告張貼翌日起 20 日。

二、為通知旨揭租約變更登記完竣,本所業於 114 年 9 月 26 日梧區農建字第 1140016379 號函,通知出承租人,惟承租人王彥傑君現況及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遭退回無法送達,爰依前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公告。

三、上開通知函留置於本所,應受公示送達人得於本公告張貼期問內,持國民身分證及印章逕洽本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