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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鄉清潔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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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依據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辦理。
二、相關內容詳附檔文件,如有問,請逕洽承辦人及聯絡電話:彭先生;03-853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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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pdf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函.pdf
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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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清潔隊廢棄『汽車』『機車』車輛統計清冊-.ods
花蓮縣政府公告.pdf
115廢棄汽車清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