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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花蓮縣政府府令頒廢止「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檢查標準作業程序 」

詳細內容

主旨: 檢送廢止「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檢查標準作業程序」,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本府令頒廢止「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檢查標準作業程序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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