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說明: |
一、 | 本局將於114年10月25日至26日舉行旨揭活動,規劃邀請國內眷村文化相關縣市單位及團體設置推廣攤位,展示及互相交流各縣市眷村文化特色及保存成果。 |
二、 | 本次活動邀請貴單位參與事項如下: |
(一) | 派員於114年10月25日至26日下午13時至18時全程參與推廣攤位,並於活動當日下午12時45分前完成攤位佈置。 |
(二) | 本局將補助新臺幣10,000元至24,000元眷村文化推廣經費(費用含各單位至本活動場域之交通費、工作費、推廣活動耗材、文宣及文具等費用)。 |
(三) | 檢附本次活動計畫書及參與意願表暨需求表,請於114年9月19日前回復完整調查表至本活動電子信箱(e11304e@gmail.com)。 |
三、 | 本場域具文化資產身份,嚴禁任何明火產生,如有任何毀損古蹟建築、場地、設施(設備)器材及現場人員受傷等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