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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吉安鄉公所文化及觀光發展所徵聘約用人員1名(環境清潔)

詳細內容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二、職稱:約用人員

三、薪俸:230薪點,月薪新臺幣31,993元。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點:吉安鄉

六、資格條件:

(一) 國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 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四)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認真親切且具責任感。

(五) 需能配合指派工作時間(需配合假日排班)。

七、工作項目內容:

(一)  吉安好客藝術村館舍內外及周邊環境清潔整理。

(二)  園區花草植栽綠美化及基本水電修繕。

(三)  本鄉自行車道、步道、槽化島等巡查及環境清潔維護。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請檢具個人履歷表(請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填寫)及最高學歷與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如有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可一併附於報名資料內,於114年7月25日前(郵戳為憑),郵寄掛號或親送(委託亦可)至吉安鄉公所文化及觀光發展所。

地址:花蓮縣吉安鄉中山路三段477號,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連絡電話:03-8542993,魯小姐

九、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將另行通知。

十、錄取人員由本所通知,並張貼本所網站徵才公告;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工作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試用期間3個月,試用期滿經雇主考核工作表現後方才正式錄用)。

十二、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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